资料图:图为2021年北京大学本科新生在北京大学西门与家人合影留念 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
此外,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近期发布通知,取消白名单以外人员入校报批制度,恢复疫情前入校模式:工作日来访人员可在官方小程序申请入校,填写被访部门、被访人员及来校事由;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做好登记后可进入学校。
大学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对外开放,参观人员在校园开放期间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在门岗登记,并接受安保人员查验。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二在读生小刘对此表示很支持,“大学能正常运作挺好的,大家来参观,也能对学校有了解”。
大学校园备受青睐,却也有协调烦恼
大学校园一直是校外游客热衷参观的地点之一,特别是花季等特殊时期,各大高校迎来游客参观高峰期,校园和校外人员的协调问题也凸显出来。
中新网了解到,高校此前对社会开放时,规定学生宿舍区、教职工家属区和教学科研场所集中区域为非开放区域,图书馆、体育馆等则可以进入。目前,虽然多所高校陆续恢复校友出入权限,但暂未对社会全面开放。
武汉大学保卫部工作人员向中新网表示,目前学校暂未对普通游客开放,校园教职工、学生的到访亲友可联系校内人员进入校园。
24岁的崔磊本科就读于武汉大学,他告诉中新网,在2020年之前,武汉大学没有设置门禁,可以自由出入。“武大之前是真正没有围墙的大学,正门口是一座开放的牌坊,学校就坐落在商业街附近,经常有游客来参观。”
每年3月是武汉樱花开放的时节,也是校园游客最多的时候。崔磊表示,这个时期经常能看到专程来武大拍照的游人,学校在受到大家欣赏和认可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困扰。
在校园内,从学生宿舍到教学楼之间有一条著名的樱花大道,花季时期常常被聚集人群围得水泄不通,还有游客在学生上课时探头探脑,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
资料图:图为2021年游客在武汉大学樱花大道上拍摄盛开的樱花。中新社记者 张畅 摄除了校园景观,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及场地也经常吸引一些校外人员。
阿九居住在北京一所高校附近,此前曾在一所大学校园的篮球场打球,有时还会碰到一起加入的学生,“球场挺好的,碰到学生,问一句‘能玩不’,就可以一起打球了”。
谈及大学公共设施问题,他认为,一些有学生在自习的地方不太适合开放。“但球场这类的,我觉得可以在学校没有自主活动的时候放开,社会上这类公益性的资源比较少,如果能有多一点公共球场或社区球场,谁会去学校呢?”阿九说。
“有取有用”,高校宜与公众共建共享资源
虽然从前的对外开放曾对校园秩序造成影响,但崔磊仍然希望今后能逐渐恢复到放开状态。
“一方面大学具有公共属性,应该对外开放部分资源;另一方面大学生也不应该被圈养。”他表示,开放的同时应加强管理,不能打扰到学生生活。
“寒暑假没什么课的时候,校园里的资源就可以合理利用起来了,能够协调好开放秩序也是大学管理能力的体现。”崔磊说。
资料图:图为2022年市民在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阅读学习。中新社记者 陈楚红 摄传媒工作者侯知谦此前曾到一所高校参加活动,因开放权限问题产生困扰。他认为,作为城市文体资源的重要聚合枢纽,向公众开放体育场、绿地等区域可以说是公立高校“有取有用”的社会义务。
“随着防疫政策的调整,高校理应在保证师生安全和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以合理方式向公众开放,尽管此举将让高校重新担负起相应的管理职责,但其更显著的意义在于让公众参与高校共建,共享丰富的资源。”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吕林海则认为,大学具有文明教化、传播知识的社会职能,同时还应承担起社会责任。
“高校是知识资产的拥有者和奉献者,不能仅仅提供一些物理资源,更应该成为社会的知识资源管理中心,将来应逐步适度、有限地恢复到开放状态。”吕林海说。(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完)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